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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3:39)    点击:38

我国正在走向法治化,离婚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当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行为。

网友咨询: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赖账”,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起诉时就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还有证明双方有过错的证据,以及还有缴纳诉讼费用。

另外,协议中若约定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过后不支付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再不支付的可依据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解析: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离婚协议只有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拿到《离婚证》,或者是经法院调解出具《离婚调解书》后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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