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具备结婚的条件,禁止结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3:49) 点击:20 |
我们国家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但是婚姻自由,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结婚。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不具备结婚的条件,禁止结婚? 律师解答: 禁止结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的,女未满20周岁的; 3、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4、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辈份不同又性别相异的亲属;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优生优育等因素的考虑。 律师解析: 结婚的程序有: 1、申请:取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离婚请带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 3、审核:查看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询问双方是否自愿,缴纳9元登记费,双方写声明,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正式宣布缔结夫妻关系,法律确认双方婚姻关系并携带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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