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4:05) 点击:30 |
当发生感情破裂或其他不可化解的矛盾时,靠岸离婚就不可避免了。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至于离婚后矛盾冲突继续深化。 网友咨询: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解答: 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也就是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撤回、扣留被诉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和其他劳务收入;然后会密封、缉获、冻结、以及卖掉受访者的财产。这意味着该财产被没收、扣押后,行政机关命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如果申请逾期,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将被查封的财产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购买。强制义务方履行其义务。 律师解析: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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