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是怎么行使的?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4:11) 点击:51 |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网友咨询: 人身保护令是怎么行使的? 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负责协助执行。 协助执行的内容包括: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进行调查取证、采取紧急安置措施、通知人民法院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被申请人,及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联系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法院正式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律师解析: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