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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的转账能否认定为借款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8 13:24)    点击:49

在一起时甜甜蜜蜜不分你我,可一旦谈到“转账”“借款”,双方都好像变了个人,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网友咨询:

情侣同居期间的转账能否认定为借款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并有款项交付的事实。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它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认定存在借贷合意,又有借款事实,应认定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若主张涉案款项为赠与的,认定时需要结合财物金额的大小以及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进行判断: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与双方恋人关系密不可分,其中包含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的意思表示,为表达感情而给予的小额财物属于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方不能要求返还;对于大额的金钱赠与,当事人往往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若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接受赠与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律师补充:

恋爱期间的转账人员被认定为借款:

1、存在明确的借条或者在转账时备注了借款

若男女在恋爱期间存在借款关系,且出借一方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时明确的备注了款项性质的,即便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的借条或者事后另一方不承认主张系赠与关系的,出借人仍有权直接以借款关系主张对方偿还借款。

2、虽没有书面借条,但借款关系的产生系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起并承诺还款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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